关于“支持百名优秀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创新活动基金”项目2014年度结项与2...
发布时间: 2015-03-31 访问量: 331 来源:
关于“支持百名优秀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创新活动基金”项目2014年度结项与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我校2014年度“支持百名优秀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创新活动基金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学生创新基金项目”)已到结项期限,2015年度项目即将开始申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4年度学生创新基金结项工作
(一)2014年度学生创新基金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项(结项名单见附件1),并将结项材料集中送交科研处。自然科学类项目,成果形式为8000字以内的学术论文;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,成果形式为15000字以内的调查研究报告或8000字以内的学术论文。
(二)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、成果附件等材料一式1份。结项报告从科研处网页“资料下载”栏下载。
(三)学校将从各学院结项项目中抽取1/3的项目进行结项答辩,对答辩优秀者及项目指导教师进行表彰。
(四)结项材料送交时间为4月24日前,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二、2015年学生创新基金申报
(一)基金资助类别及成果形式
1.自然科学类项目。成果形式为8000字以内的学术论文;选题请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由选题。(申请书见附件2)
2.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。成果形式为15000字以内的调查研究报告或8000字以内的学术论文;选题请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由选题。(申请书见附件3)
(二)申报条件
1.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资助,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以大学二、三年级本科生为主。鼓励跨院系合作申报。参加者应品学兼优,学有余力,具有一定科技实践经验与基础,创新意识强、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。
2.项目论证与研究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,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个学生项目。
3.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。每个项目须有2个以上的参与者,每人不可同时作为两个项目负责人申报,作为项目参加者不能超过两项。已经承担过学校学生创新基金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。
4.研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。
(三)申报数量及资助额度
1.本次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各院系年级学生总数比例实行限额申报,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4。
2.2015年度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合计立项资助200项。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700元,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。
(四)申报及评审要求
1.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指标,组织专家(3-5人)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。
2.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;凡是超过规定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。
(五)申报材料
《推荐立项项目一览表》(附件5)、《项目申请书》、电子版和纸质打印稿各1份;《项目简表》(附件6)电子文档1份。
请各学院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,电子材料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赵星(自然科学) 孙宏新(哲学社会科学)
联系电话:6863546
附件:
科研处
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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